关于修改协会章程
公 示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共咸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咸社党发(2019)02号关于印发《2019年咸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写入社会组织章程的要求,依据中共咸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下发的社会团体章程范本2018,协会办公室依据范本对原协会章程进行了修改,原章程条款内容未做任何修改,只是依据范本增加了第五章党建工作。鉴于这次修改章程对原章程内容未做任何修改,不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2019年7月5 日第四届十六次理事会表决,应到23人实到18人符合章程规定,全票通过章程修改。为了保障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现将新修改章程与原章程一并印发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31时17日,请各位会员单位在群动态和派人来协会领取新旧章程,并认真审阅。请将意见和建议以电话和书面形势报协会办公室。同时协会将修改后的章程报市社团组织委员会审核备案后予以正式公告执行。
咸阳市室内装饰协会
2019年7月8日